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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对“代扣分”
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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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对“代扣分”
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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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 凯

  近日,有媒体报道,公安部日前已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照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照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将受到限制。此消息一出,迅速引来全国网友的高度关注。而公安部也迅速表态称,这是个别媒体的误读,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

  公安部出台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用意肯定不是对“代扣分”行为合法性的默认,就如公安部对于媒体误读的事后回应,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都是被明令禁止的,新规的出台正是为了加强对交通违法的规范处理。那么,为什么个别媒体会产生这样的误读?恐怕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代扣分”的现象在生活中的确存在,并且还不是个例。

  为什么“代扣分”现象能够存在?这源于机动车的产品特性。一辆车从售出到报废,都不会完全只由一个人使用,因为车主难免会遇到车辆外借的情况,公务车、租赁用车的使用者就更加难以固定了。因此,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如果车辆在外借或租赁期间出现违章,是应该由车主承担责任,还是由实际驾驶者承担责任?

  从“谁违章谁担责”的角度来看,当然是应该由实际驾驶者来承受处罚,所以公安部门对违章车辆的处理并不仅限于车主本人。由此,也就给某些违章者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找人“背分”的方式逃避应有处罚。

  对于“代扣分”行为,笔者认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因为,就曾有一个扣满12分的违章者在笔者面前声称要找人“背分”,并且对自己过往的违章记录毫不在意,坦言“多找几本驾驶证就解决问题了”。面对这种肆无忌惮的少数人,媒体对新规的所谓误读何尝不是一种无奈?“代扣分”的危害正在于此,如果能够轻易找到可乘之机,违章者难免会对法律丧失敬畏。

  在对媒体的后续回应里,公安部交管局表示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笔者以为,如果能够在交通违法处理中引入驾驶诚信考核体系,对“代扣分”者的驾驶资格实行一票否决,也许会更迅速地遏制“代扣分”现象的出现。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每个驾驶者都应该自觉抵制“代扣分”行为,因为每一笔“买分卖分”交易都是对违法者的一次纵容,不仅给他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一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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