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杨倩倩)从2012年起,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万元提高到年人均2.4万元。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目前,2012年全年工资已及时足额发放到了特岗教师手中。
据了解,我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4年来共为六县市农村学校招聘优秀教师1260名,有效缓解了我市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各设岗县均按照省定年人均2.4万元(月均2000元)的新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了特岗教师2012年9月至12月的工资,并按照新工资标准补发了2012年1月至8月的工资。此外,武陟县、修武县、沁阳市、孟州市均按照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为特岗教师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社会保障。
截至今年1月,我市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已完成转正入编手续,其中留任281人、离职19人。2010年、2011年、201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在岗939人,离职21人。其中,2010年招聘的教师离职8人;2011年招聘的教师离职13人;201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全在岗,未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