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玲 通讯员杨倩倩)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小学项目每个不低于20万元、初中每个不低于25万元的标准,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集中投入资金,确保农民工子女正常上学。据悉,2012年,我市受益农民工随迁子女达8050人。
据了解,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资金预算控制数的通知》精神,我市财政、教育部门认真执行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将项目资金控制数落实到学校,重点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