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总工会经审事业部的工作部署,市总工会经审办于4月10日至15日,采取发放调查表和电话询问等形式,对全市工会经审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工会十五大以来,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经审工作的条例、意见、规定和办法等,我市各级工会的经审组织不断健全、经审制度不断完善、经审基础不断夯实、经审组织的作用逐步得以发挥。
从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方面看,组织架构基本健全。市总工会、10个县市区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部组建,人员配备到位,做到了工会委员会能够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市级工会按同级副职配备了专职经审会主任,进同级党组。市级经审会委员共计11人,占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20%。所有的县区级工会经审委员人数都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且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会主任由副主席兼任(其中武陟县配备了专职经审会主任,进了党组),因此,其待遇和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问题相应得到落实。从经审制度建设方面看,市级和县区级经审工作制度基本规范。市级工会制定了《经审办学习制度》《审计回访制度》等10项制度。10个县市区总工会制定了《会议制度》《审计回访制度》等6项制度。从开展审计工作方面看,先后开展了同级审查审计,市级、县区级工会均能坚持每年对本级工会经费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开展了专项资金审查审计,每年坚持对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开展了对重大事项,如5万元以上维修、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开展了下审一级及经费计拨审计工作;县级以上经审会5年来组织经审培训60余次,取得内审资格证15人;对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市总本级对涉及155条审计意见进行了回访督导,整改150条。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我市工会经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高,有不少工会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经审部门负责人没有从内心深处把经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些经审工作人员认识模糊,怕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轻视经审工作,认为工会经审作为内审机构,作用不大。二是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我市县级工会人员编制在3-6人,大多数经审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副主席兼任,没有专职人员,有些还是经审和财务合并办公,工作职责未能严格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自己监督自己的不规范局面。市直基层单位尤其是各个县市区的所属基层单位大企业较少,小企业较多,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作用得不到发挥。三是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不规范。主要是审计本级时存在不愿审、不敢审的现象,觉得审查本级工会的经费抹不开脸面,不敢负责。有的单位领导不支持审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认为反正上级要审查,自己就不用审了,因此导致审查本级工会经费处于走过场状态。
三、几点建议
第一,要加强对经审工作的宣传,提高对经审工作的认识。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经审会成员都是经过职代会工会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能充分体现职工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能让广大职工感受到工会的财务、资产是公开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的。同时,经审工作在防止工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巩固工会组织的物质基础、推动工会机关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应该利用培训、板报、公开栏、厂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工会经审工作,多举办工会领导培训班,摒弃“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使其真正认识到经审会履行职责是对工会干部的爱护,是避免工会干部滋生腐败的有力措施。
第二,加强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建设,配齐配好经审干部。经审组织健全是经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基础,省市级工会在审批下级工会换届请示时,要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规定审查经审会主任的职级、经审委员的人数及所占同级工会委员的比例,做到从源头把关。配备经审办工作人员时,各级工会要选择具有审计、财会及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关于乡镇(街道)工会、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配备,全国总工会应尽快出台政策规定,以便基层工会规范运作。
第三,要加强对经审干部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学习和培训是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各级工会要加强对经审干部的培训,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经审干部的责任意识,教育经审干部克服“怕得罪领导,不敢审”的畏难情绪,使经审干部树立“审计是为工会、为工会干部规避风险”的工作观念。其次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经审干部的审计素质,从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敢于负责、适应新形势下经审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