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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香港新闻单位驻豫办事机构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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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4家香港新闻单位驻豫办事机构通过年检
11家中央新闻网站获准在豫开设频道

记者在豫采访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证件及介绍信依法进行
作者:史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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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史文生) 5月14日省新闻出版局发布消息,4家香港新闻单位驻豫办事机构通过了2012年度核验。

  这4家机构分别是:文汇报驻河南办事处、大公报驻河南办事处、香港商报驻河南办事处、香港经济导报驻河南办事处。

  据介绍,港、澳常驻记者在内地采访,须持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制发的“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港、澳记者临时来内地采访,须持中国记协制发的“港澳记者采访证”。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须经当地台办批准。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又讯(记者史文生)记者5月14日获悉,经省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截至目前,共有11家中央新闻网站获准在河南开设频道(分站)。它们分别是:人民网河南分网、新华网河南频道、中国网河南频道、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中国经济网河南频道、光明网河南频道、中国广播网河南分网、中国新闻网河南在线、法制网河南频道、中国质量网河南频道、中国青年网河南频道。记者在豫从事采访活动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证件及介绍信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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