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思岩)近日,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侯女士的投诉,称在干洗衣服时丢失衣服毛领,与干洗店发生了纠纷。
侯女士于3月底在我市某干洗店干洗三件羽绒服,干洗店把其中一件羽绒服的毛领弄丢了,怎么也找不到。干洗店同意为侯女士搭配一件毛领,可就是没有买到合适侯女士那件羽绒服的毛领。侯女士提议赔钱,干洗店愿意赔偿她300元。但是,侯女士不同意,她坚持称羽绒服是三年前花598元购买的,毛领没了,羽绒服也就不合适穿了,干洗店的赔偿金额低。双方为此争吵不休,谁也不让步。于是,侯女士投诉了该干洗店。
接投诉后,该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侯女士的投诉进行调查。经过调查,侯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双方在赔偿上争议大。根据《河南省洗涤行业服务纠纷调解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侯女士的衣服属于中档,三年的折旧率为55%。按照这样的计算,侯女士整件羽绒服的赔偿金额不到200元。工作人员以法释人、以理服人,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干洗店赔偿侯女士200元钱,羽绒服归侯女士所有。(具体法律依据见“法律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