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赵艳娜)日前,根据《沁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从5月7日至5月24日,分集中排查、整改提升两个阶段。重点围绕假牛羊肉、病死畜禽肉、假劣酒、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的食品,在食品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设工地、食品自备或外租库(包括冷库)、旅游景点及中小学校食堂等场所开展。
截至目前,我市已排查各类企业1051家,其中流通环节593家,餐饮服务单位326家,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3家,建筑工地8家,各类小作坊及摊贩76家,企业4家,冷库27座,种植养殖户4家。发现隐患60余处,责令其现场整改。查处一起私建冷库非法储存不合格肉品案件,对4000余公斤不合格肉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