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高度评价
医改新政惠民
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今年第一个医改新政——《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总结三年基层医改的基础上推出的文件,其亮点就在于把之前运行了三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形成了一个制度性的框架,并进一步巩固完善。
1. 医改新政是对基层医改的制度性肯定。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李玲教授指出,医改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方面闯出了中国式道路。新华社评论认为,《意见》总体考虑是,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保持基层医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对地方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给予充分吸纳,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于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将发挥重要作用。《南方都市报》报道,医改新政的可取之处是通过强化政府责任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责任纳入制度化轨道。
2. 医改新政使百姓享受到更多福祉。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陈文玲指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患者在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保障中,除了有基本药物,还有了基本治疗。基层医改是可以让老百姓受益最多的改革之一,让老百姓可以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改革开放的成果。《重庆日报》报道,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要达到95%,这就意味着今后老百姓出门不光能很快捷地找到医院,更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还能买到便宜的基本药物。
3.医改新政体现了对基层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尊重。《人民日报》指出,《意见》明确,包括实施一般诊疗费在内,基本药物制度、基层综合改革、基本医保等各项政策措施同时推进,形成了政策合力,提升了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中国广播网评论说,10块钱的一般诊疗费看似很少,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央财政对基础医疗诊疗费进行补贴、补偿的方式,规范诊疗费的基本价格,破除“以药养医”的现象。《第一财经日报》认为,一般诊疗费的全面实施,将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悉数包括进来,是对医务人员价值的一种认可。总体而言,10元的诊疗费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来讲,都提高了收入。
4.医改新政给医药产业带来重大利好。《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一家券商的医药行业研究员表示,在《意见》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以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提出,事实上意味着国家将加大对医药的财政投入,这将成为我国整体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利好。”《意见》的出台消除了医药行业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上的不确定性,利于医药行业优质企业的发展。
完善政策体系
还需多项配套改革
1. 提升政策落实的监督和管理水平。《光明日报》指出,医改涉及全局,是一个整体性的变革,需要政府有极强的执行力和监管能力。《每日经济新闻》评论说,基层机构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关键在管理,支付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应当考量医药企业、普通消费者、地方政府、国家有关部门等各方利益。国家层面应将各方利益链条进行梳理,将灰色收入、不法收入彻底取缔,以多项资金、多种方式解决支付制度和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2. 形成各相关部门共同发力的局面。《中国青年报》指出,“医学是技术问题,医疗是社会问题”。卫生部门其实只是负责卫生事业的一个技术部门,具体进行医改时,需要依靠各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各个部门在医改上共同发力的局面,这样才能真正推进医改。
3.期待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同步推进。《重庆晨报》刊发评论文章指出,任何一项好的民生政策,如果没有好的制度保障、法律保障,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执行起来就很容易被人断章取义,巧立名目。要打破医疗体系多年的沉疴,还需要更具体的配套方案,尤其需要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多项配套改革,解决好公平正义问题、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解决好反腐败问题。随着改革大环境的不断完善,让人充满期待的医改新政一定不会让老百姓失望。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