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伟涛 通讯员石庆凯)为切实强化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有效防范排污企业废水污染地下水,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市环保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排查的重点包括自称“零排放”的企业、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此外,本次行动还将排查工业企业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液的处理处置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将生产污水排入渗坑或使用水泵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等现象。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认清排污企业污染地下水的严重性质和危害后果,充分利用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地下水监测等数据以及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的信息,结合日常监管、处理处罚情况,对企业废水产生、处理、循环利用、排放量、排放去向等方面进行水平衡全面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污染地下水的恶劣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隐患的,要立即责成企业整改,消除污染隐患;对存在渗井、渗坑排放,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治理,消除污染,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违法性质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