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凡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子女,自己不必出一分钱,就可以参保,一旦发生意外,最高可获得3万元保险赔偿。5年来,这种新型计生保险已惠及我市7万户计生家庭。
为提高计生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2008年8月,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意外伤残死亡重大疾病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的通知》,对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家庭、政策内双女户家庭年龄在14周岁至法定婚龄的子女,免费办理意外伤残死亡及重大疾病保险,保费每人30元,按照1∶2∶3的比例由市、县、乡三级共同负担,市级每人5元、县级每人10元、乡级每人15元。参保子女一旦出现意外或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理赔可达3万元,全市每年有1.7万多名计生户子女参保,保费达50万元。
2010年,我市进一步完善计生家庭保险制度,出台了《焦作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完善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决定由政府埋单,为育龄群众、计生家庭和基层计生专干家庭提供风险保障。其中,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每例10元,费用按照1∶1的比例由市、县两级从计生事业费中列支;关怀计生专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每户每年60元,按照1∶2∶3的比例由市、县、乡三级共同负担,分别从本级计生事业费中列支。当年,全市共为16924户计生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入保费507720元;共为1988名村级计生管理员办理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入保费119280元。2012年,我市新型计生保险参保资金133.6万元,为17213户计生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2209户村级计生管理员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1600名市、县、乡三级计生专干办理意外伤害与疾病医疗保险,计生手术保险和母婴安康保险稳步推进。
截至2012年年底,我市仅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一项就惠及计生家庭7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