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5月7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带领正在郑州参加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的代表来到我县观摩,对我县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本报今日对我县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予以刊发。
“托管农户每亩土地年平均增收粮食110公斤,每亩增加效益264元;流转的土地年平均亩产达1200公斤,较一般农户每亩增产160公斤,合作社年增收粮食32万公斤,合作社成员年增收76.8万元。”日前,西陶镇财旺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史财旺掰着指头算起了经济账。
近年来,我县紧紧抓住创新农村经营体制这条主线,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为目标,强力推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使全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村一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5月7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带领正在郑州参加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的180余名代表来到我县观摩,对我县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而产生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农村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自2005年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兴办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连续七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县。
同时,我县按照“一村一品”的要求,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鼓励引导同类合作社打破地域界限成立联合社,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在推动过程中,重点发展连片种植和规模养殖,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完善利益机制,大力推行“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基地+农户”等发展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采取订单生产、预约收购、入股分红等形式,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使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民不但在种植、养殖环节获利,还可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效益,使农户能够从产业化发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截至目前,我县在县农业部门备案的合作社达到53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明星社、龙头社、示范社60家,县级示范社141家,入社成员22600户,带动农户70000户,有力地带动了全县优质粮、无公害蔬菜、食用菌栽培等多个产业的发展。
严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我县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形成县乡有中心、村有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站的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财旺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土地的理念,切实加大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力度,共托管周边土地1万余亩,流转土地2000余亩,大力发展粮食种植,突出发挥农业机械高效快捷的作用,托管和流转的土地从种到收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98%以上。
目前,全县已流转土地12.7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51.5万亩的24.7%。
同时,我县通过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力度,建立起乡村调解、县里仲裁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每年通过培训宣传《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发现有非法调整土地行为的及时制止,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逐年降低。目前,全县共调解仲裁土地案件20起,及时有效化解了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
我县认真落实农民负担管理各项制度,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22个涉农县直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专题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不定期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使我县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去年,全县各项强农惠政策得到落实,共发放种粮直补资金1070.95万元,综合直补资金5177.6万元,一喷三防资金276万元,贫困学生补贴资金318万元,申报村内道路、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330个,申请各级财政奖补资金2736万元。全县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15.4万份,立案查处减负案件3起,农民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