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凯
日前,深圳交警的官方微博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深圳交警熊警官主持《交警说法》栏目,现场查处闯红灯行为时,碰到了一位奇怪的姑娘。这位姑娘闯红灯后对交警说:“闯红灯是公民的素质问题,但是我是一个没有素质的公民。”当交警称她是当天第一个因为闯红灯而被拦住受教育的行人时,这位姑娘竟兴奋地大叫“太幸运了”!
笔者在网上观看了这段视频,如果不是刻意炒作的话,这位所谓史上最奇葩闯红灯路人的表现确实让人匪夷所思、不可理解。
抛开年轻人刻意为之、自我表现的层面不谈,从女孩儿戏谑言语的背后,不难发现法律法规被部分人轻视甚至无视的现状。
自从我国开始严查“中国式过马路”以来,各地行人违法闯红灯的现象屡禁不绝。在一些媒体现场拍摄的镜头之下,很多闯红灯的行人都匆匆躲避或为自己寻找推脱的借口,可见其深知自身行为于理不合。
然而,纵然明知闯红灯违法,却依然有不少人以身试法,这是为什么?违法成本低恐怕是重要原因之一。就如视频中交警所说的一样,行人交通违法,将按程度轻重分别处以20元、50元或100元罚款。从实际情况看,即使按最高标准罚款,对大多数人来说也不会带来太大经济压力,其约束力也就可想而知。视频中的女孩儿就可以看为一个典型,其嬉笑态度背后潜藏的不以为意,正是最值得人担忧的。
要改变人们对法律的轻视态度,就要提高人们的违法成本,当然这不是指无上限的加大罚款金额。近日,南昌市交管局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试点实行了交通违法个人信息登记制度,交警将登记违法行人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行人累犯后将信息通报给其单位或社区。
此举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尝试。人都具有社会性,相比于几十元或上百元的罚款,绝大多数人恐怕都更在意维护自己工作和生活中的形象,会更谨慎地加以对待。因此,这样一个软性措施,也许会比硬性罚款有效得多。
此外,笔者最后不得不提醒视频中的“奇葩女孩儿”,违法闯红灯并不仅仅影响你个人的安危,不是你所说的“只是个人的事情”。如果因你的违法而危及别人的生命,不知你是否还能笑得出来。
任何法律法规都是对公众利益的保护,任何违法行为都是对公众利益的侵犯。戏谑法律的女孩儿,请你收起你无谓的作秀态度,从自重做起,任何时候都不要逾越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