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排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市环保局于近期开展了环境风险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范围包括:辖区所有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库企业、涉危险废物及其他环境风险源企业。
据悉,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检查督察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是否存在问题;企业内部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环境应急物资管理、救援队伍及人员管理、环境安全培训等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上是否存在问题;在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条件等情况下,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对未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整改。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集中检查阶段,将按照检查范围所明确的检查对象列出检查企业清单,逐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填报《环境风险源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督察阶段,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环保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阶段,市环保局各督查组将督察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总结,印发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对工作重视、措施得力、环境问题整改彻底、环境违法行为纠正到位的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能有效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进行批评;对环境违法行为未进行纠正、环境污染隐患仍较突出的实施责任追究。⑨ 石庆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