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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心灵在司法保护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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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心灵在司法保护下重生
——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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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仝伟平

  本报通讯员 赵 歆

  让每一颗迷茫的心灵重燃希望之火!让每一个心碎的家庭重现生机!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保护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依法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特殊的审判模式,有效促进了未成年犯悔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心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许多未成年人眼中,说起法官这个词,人们首先会和“威严”“肃穆”这样的词汇联系起来。而市中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是一个充满爱心和责任心的集体,法官像父母对待子女、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用真心去召唤、用诚心去感化、用爱心去温暖未成年人。

  2013年4月23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马村区法院不公开进行。没有高高的审判台,没有冰冷的手铐,主审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都被安排在一张圆桌旁。更像是一场谈心会,温馨而不失庄严。这是该院正在采取圆桌审判的形式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

  近年来,圆桌审判、温和对话形式等人性化审判模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少年审判工作中,温情司法贯穿于少年审判整个过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国家的希望,需要无微不至的关爱。随着社会多元文化的冲击和影响,未成年人荒废青春、误入歧途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如何承担起教育挽救的社会责任?多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审判教育工作,特别是2012年12月,市中级法院抽调工作扎实细致、富有耐心、爱心的法官,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综合审判庭,负责全市的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市法院系统少年审判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目前,温县法院、博爱县法院、中站区法院、马村区法院、解放区法院也先后成立了少年综合审判庭。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69人,涉及未成年人242人。

  探索人性关怀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受成长经历限制,自控能力差,在受到外界诱惑和刺激时,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与此同时,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容易接受教育改造。未成年人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对其犯罪应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我市两级法院在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了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重心的审判诉讼制度,并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工作机制。

  在审判方式上,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圆桌审判方式,减轻和消除其对立情绪和恐惧心理;在讯问和开庭审理中,主动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并根据未成年人的智力发育程度,使用适合未成年人的语言表达方式,使其在平等、宽松的环境下接受审判;将教育贯穿审判的全过程,在开庭前、庭审中及宣判后,通过走访未成年人所在社区、街道、学校等,全面调查了解,为科学量刑以及促使未成年人正确认罪悔罪奠定基础;在刑罚适用上,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确属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真诚认罪悔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准确适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做到罚当其罪、兼顾育人等。

  2012年,解放区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时,法官发现未成年人王某是市体校的一名学生,专业从事举重训练,曾多次代表焦作市、河南省参加重要比赛,并获得过全省冠军。经过走访家庭和学校,法院认为,王某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架斗殴,致人重伤,依法应当重判,但考虑到判刑后可能会毁掉张某的前程,对国家体育事业会是一个损失,本着“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其依法适用缓刑,帮助其摆脱心理负担,并主动与学校联系让他重新回校训练。

  帮教让失足孩子走出阴影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判了之。我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法官胸怀执法为民的慈母之爱,把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诚心做好判后帮教工作,帮助一个个失足孩子走出阴影。

  我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法官对未成年犯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其生活、学习、家庭情况,对经济困难的协调有关部门适当救助,定期要求汇报思想,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发现、纠正其消极厌世等负面情绪,帮助未成年人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预防其再次犯罪。去年以来,通过全市法院少年审判法官的努力,一批失足少年重新走入社会,其中考上大学的2人,正式就业的22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家住温县的刘某上高三期间,因为喜爱太极拳,常常指导其他同学练习太极拳。长此以往,个别同学认为刘某过于张扬,有卖弄之嫌,便纠集几个同学到宿舍找茬。刘某一时失手,将其中一人的眼睛打伤。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刘某在校期间一贯表现不错,且家庭比较贫困,父母均是残疾人。事发后,刘某的爷爷多方借款,赔偿受害人15万余元,并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综合多种因素,温县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免予对刘某刑事处罚,目前刘某已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

  市中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张国胜说,少年审判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局限于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等工作,同时要承担起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社会责任。全市法院将以成立少年审判机构为契机,立足审判职能,追求高标准,围绕案件审判,做好判前判后延伸,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对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矫正、改造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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