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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内容”确保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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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住建局
“十项内容”确保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作者: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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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秋) 为进一步加强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焦作市“平安2013”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从5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

  该局制订“平安2013”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确定整治重点,主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十项内容进行清查,确保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排除隐患。对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混乱、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工程项目、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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