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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购
盗窃他人财物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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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利用网购
盗窃他人财物被依法逮捕


作者:原文钊 通讯员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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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原文钊 通讯员王玲)犯罪嫌疑人冯某因多次利用他人的淘宝账号进行消费,涉嫌盗窃,近日被中站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月,宋某无意间发现自己卡里面的钱被划走了几笔,立即报警。后办案民警查出:受害人宋某由于不懂网上购物程序,请同事冯某帮忙在淘宝网上注册淘宝和支付宝账号,并绑定信用卡。由于冯某与宋某在工作中因业务问题发生过矛盾,冯某一直心存不满,想到宋某不懂网购,冯某便多次利用宋某的淘宝账号进行消费,并将消费记录全部删除,共计4086元。

  犯罪嫌疑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该检察院目前已依法逮捕了冯某,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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