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马先生
问题陈述:我在2007年买了首套房子,当时合同面积是91平方米,现在经具体测量后变更为89平方米。原来我缴的契税是按照房价的2%缴纳的,但是根据我市规定实际应缴纳1%,那么我多缴纳的契税可以申请退回吗?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目前,首套房优惠政策已废止,因此,马先生无法享受1%的税收优惠政策,只能将减少的2平方米的契税退回。如果到目前为止,马先生的房子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那么他可以凭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办理1%的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