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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版权局回应书信拍卖事件
支持杨绛先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作者: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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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璩静)针对杨绛发表公开信坚决反对北京一家拍卖公司拍卖钱钟书信件及手稿行为,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29日接受采访时表示,钱钟书私人书信将被拍卖的行为可能涉及物权、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国家版权局支持著作权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并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就著作权而言,书信作为文字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即写信人。拍卖活动的相关行为方在对信件进行处分时,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对书信做著作权意义上的任何利用,否则涉嫌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据了解,此次拍卖主体是钱钟书上世纪80年代与时任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以及钱钟书、杨绛、钱瑗一家三口书信及手稿共计110件。为此,杨绛先生日前已致电李国强,并公开发出声明,坚决反对拍卖,并称如果拍卖如期进行,将亲自上法庭维权,她也希望有关部门维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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