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
为集中展示我市检察队伍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模范人物的榜样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关心支持检察工作,推动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推荐评选活动。
近两个月来,在全市各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经各县市区检察院推荐上报和评选活动组委会集中评议审定,15名“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已经产生,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示并开始接受群众投票。欢迎全市广大群众踊跃参与,为自己心目中的模范人物投出神圣一票。
一、报纸投票须知:
(1)时间:2013年6月1日0:00~2013年6月10日24:00;
(2)选票印制在6月1日焦作日报上;
(3)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15名焦作市“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首字母排序;每次投票将选择的候选人号码后的空格涂黑,要选出10名候选人方为有效,多选、少选均无效;
(4)选票复印、涂改无效;
(5)投票截止6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6)选票投寄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太行中路43号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54002;
(7)投票结束后,评选小组将筛除不合格选票后,汇总结果并公布;
(8)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举办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91)3570371。
二、网络投票须知:
登录焦作信息港开设的焦作市“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专题链接进行投票。具体投票方法见链接网页。
参评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1.程 宏
44岁,温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技术科科长。2007年以来,她共参与办案100余起,立案8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2010年以来,她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省、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等称号。
2.范传武
35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从事公诉工作10年,他共审查起诉案件300余件,包括在全市影响较大的100余名歹徒恶性聚众斗殴案和省院交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案等。2010年以来,他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荣获“焦作市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3.范小凤
42岁,修武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2010年以来,她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勇办大案要案,先后监督立案21件,追捕漏犯52人,其中11人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她勇于创新,探索和总结的“不捕案件五回访”等经验做法被上级院转发。2010年以来,她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焦作市孝亲敬老好媳妇”等称号。
4.李海燕
39岁,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从检以来,她先后在民行、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工作。多年来,她一直勤思实干,爱岗敬业,始终把忠于法律、护法卫民作为自己的追求,几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50余起,无一错案。2010年以来,她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荣获“全市案件评查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5.刘冬霞
38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她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勇于办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忠诚事业,乐于奉献,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还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和信息报道。2010年以来,她荣获“焦作市十大巾帼建功标兵”“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等称号。
6.刘屹峰
46岁,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他带病坚守工作岗位,忠诚履行神圣检察职责,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从事反贪工作以来,参与办理了近100起案件,主办近8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0年以来,他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称号。
7.刘亚平
38岁,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从检18年来,他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先后主办贪污贿赂案件32件41人,其中大案要案2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2010年以来,他荣记个人三等功、嘉奖各一次,荣获“中原卫士”等称号。
8.孟庆剑
51岁,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担任中站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以来,他带领全局干警查处各类渎职案件5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反渎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2010年以来,他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等称号。
9.苗 文
45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他注重辨别上访理由,总结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息诉罢访工作。2010年以来,他荣获“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等称号。
10.田 烨
38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他自2010年出任局长以来,忠诚履职、无私奉献、执法为民,指挥查办大案要案30余起,案件质量连续三年均名列全市反贪系统前列,2012年反贪工作在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并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11.王 海
51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从事反贪工作14年,他忠诚履职、业务精湛、敢于碰硬、勇挑重担,主办大案要案50余起,被誉为反贪战线上能打善战的铁骨硬汉。2010年以来,他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称号。
12.张玉雄
47岁,马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自侦工作。从检以来,他参与和组织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0余件、渎职侵权案件20余件。2012年,在他的带领下,该院自侦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在全省具有重大影响,受到省院通报表彰,并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13.赵二彪
40岁,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工作中,他经受住了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先后参与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0余件,其中大案要案3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2010年以来,他荣获“中原卫士”“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称号。
14.赵森森
28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员。他参加工作以来,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廉洁从检、踏实做人,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三个效果”的统一,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确保案件质量,办理的354起各类刑事案件无一错案。2010年以来,他荣记个人三等功、嘉奖各一次。
15.朱 辉
30岁,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从检以来,他始终战斗在公诉岗位,先后办理县处级干部贪贿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等各类刑事案件近1000起,无一错案。2010年以来,他荣获“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焦作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