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五年民政工作规划 ——
今后五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这一目标任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贡献更大力量。“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城乡发展一体化,初步形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民政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健全有效的发展新格局。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适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性突发困难的群体及时实施救助。加强农村敬老院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争创文明(示范)敬老院活动,到2014年年底,全市所有乡镇敬老院达到市级以上文明(示范)敬老院标准。加快实施敬老院普遍安装冬季取暖成套设备的“温暖工程”,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彻底解决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冬季取暖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减灾救灾体系。建立市级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平台,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处置和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动员机制。提升灾害救助应急能力,逐步建立救灾资金投入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和灾害分担机制。积极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健全各级减灾综合协调机构,加强“防灾减灾日”宣传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不断增强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防御能力。三是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科学规划养老机构布局,加强供养型和护养型养老机构建设。按照“试点先行、分期分批”的建设原则,“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市要建成1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为老年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托老和互助养老站(点)等服务网络覆盖全市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四是探索建立普惠社会福利体系。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完善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各类慈善组织,推动慈善组织覆盖城乡社区。加强福彩文化和保障能力建设,科学、安全发展福利彩票事业,不断提高公益金募集额度,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更大的支持。
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解放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深化城镇社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城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社区化、网络化,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要在90%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要在60%以上,60%以上的县市区要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80%以上的社区要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打造“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调发展。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到2015年,全市社会组织总数在1200家以上。稳妥推进直接登记管理、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等工作。建立评估工作长效机制,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力度,用三年时间对现有社会组织评估一遍。三是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体系,在城乡社区、民政服务类事业单位率先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积极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大专业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力度,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范围。
着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
一是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全面提高安置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着力加强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率、推荐就业率在90%以上。制定、完善和落实相关细化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二是加强优待抚恤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完善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扎实做好复退军人解困稳定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做好军休人员安置管理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按期完成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四是提升双拥共建工作水平。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创新双拥工作的内容、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继续推动军地在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领域深度融合,制定加强双拥文化建设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着力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积极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
一是增强区划地名服务效能。加强行政区划规划论证,优化中心城市功能布局结构,培育发展县域城市和中心城镇,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加强具有焦作特色的地名文化建设,理顺和完善地名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管界,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二是提高婚姻和收养服务水平。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确保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加快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十二五”末,每个县市都要建成1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救助管理站,并配备救助专用车辆等设备。推进救助工作进社区、进乡镇,基本实现街面无滞留流浪未成年人目标。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推进力度,努力提高火化率,推行节能、节地、环保的绿色殡葬。
着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有效发挥民政的载体作用
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各项规划的有利时机,科学谋划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基本社会服务网络。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婚姻、殡葬、养老、防灾减灾、社区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孤残儿童养育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规划项目按时开工、精心施工、如期竣工。加快建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和民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民政综合信息服务与人口、社保、医保、工商等各类信息资源共享,满足城乡不同层次群众的服务需求。
着力民政组织能力建设,强力发挥民政的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认真研究解决民政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落实基层民政部门工作机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及设施、制度、队伍建设等实际需求,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二是加强协作联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发改、教育、工信、公安、财政、人社、国土、住建、规划、商务、卫生、编制、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身职能,在政策、资金、项目、土地、规划等方面,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支持配合。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不断深化现代管理理念,推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廉洁奉公、为民惠民,不断增强民政部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