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兰焦高速公路平原新区段收费站更名的函复》(豫交函[2013]15号),近日将兰焦高速公路原武站更名为平原新区东站、郑焦晋高速公路新庄站更名为平原新区西站,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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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