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5日9时许,陈某某、郭某某、吕某某、王某、范某某、杨某某6人聚众到市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北侧非法聚集,并采取拉横幅、呼喊口号等方式堵塞交通,造成市塔南路南北方向交通堵塞两个多小时,交通路段瘫痪,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公安民警反复宣讲法律,劝解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陈某某等6人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某等6人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上访人员应依法、逐级、有序上访,通过有效途径解决实际问题;严禁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违者,将依据法律予以追究。①3
(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