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申 磊
李建党,现任焦作新区地税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主抓新区地税局税收业务及纪检监察工作,是一名具有19年党龄和17年税龄的共产党员。从事税收工作10多年来,凭着对头顶国徽的忠诚,凭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扎实勤奋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多次荣获全市地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业务标兵和征管能手等称号,2009年获得“焦作市五一劳动奖章”。
李建党1995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进入地税部门工作以来,他勤奋好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技能不断提升,1998年调入市地税局流转财产行为税科,一干就是10年。10年中,他用扎实的税收业务理论为基层税务局作好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了无数个基层税收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难题,参与制定了多项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尤其是2003年、2004年主抓了全市地税系统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了市地税局的表彰。2006年,针对焦作市货运业税收管理较为混乱的局面,他走访调查了多家运输公司和多名货运车主,掌握了货运业市场经营状况,制定了《焦作市道路货运业税收管理规程》,该《规程》至今仍在使用。
2009年,他调任焦作市经济开发区地税局副局长,主抓税收业务工作。为了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他亲自制订全局业务学习计划,并负责授课;为完成全局税收任务,他经常带领一线税务干部走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辖区内大中型企业税源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在税收征管中,他结合辖区实际,出点子、想办法,保证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2009年,他获得“焦作市五一劳动奖章”,并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作为一名税务干部,他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力所能及地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对待纳税人自觉做到:凡是政策规定确实不能办的事情,不能简单说“不能办”,要把税收政策耐心地向纳税人宣传解释清楚;凡是职责以外的事情,不能简单说“不清楚”,要按“首问责任制”的规定,准确告之应负责解答的责任人或相关科室;凡是政策规定不明确或一时解答不了的问题,不能简单说“不知道”,要按“限时服务制”的规定及时请示省、市地税局,定期答复纳税人。
2012年7月,他任新区地税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主管业务和纪检工作,他坚持做到依法治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拒收“人情税”“关系税”;注意加强廉政学习,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升个人修养,把好道德观、权力观、自律观,廉洁奉公,踏踏实实工作,事事自省,处处自警,以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以一个税务干部的无私品德,在纳税户中树立起了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