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 军
入夏以来,市太行路全民健身中心的田径场成了众多市民锻炼的好去处。田径场四周被郁郁葱葱的树木包围,场内暗红色的弹性塑胶跑道和多个高档次的篮球场等运动场地,构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然而,这美丽风景却被一些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所破坏。
锻炼身体本是一件好事,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全民健身中心作为公共场所,不是某个人的“私家花园”,如果只顾自己尽兴,不讲文明,不顾场馆规定,不听管理人员劝阻,这样不仅影响自身形象,更损害了他人和公共利益。一个人,不论是谁,只要身处公共环境,就是公共环境的一分子,既有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更有维护公共设施的义务。
全民健身中心给市民健身带来了许多便利,提供了一个闲暇之余的好去处。难以想象,在这样一个优美的健身环境里,就怎么下得了手?公共环境是一个城市的脸面,爱护它,就是善待自己。“焦作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标语我们已经司空见惯,然而,又有多少人记在了心里,并且落实到了行动中。人们在爱护公物的同时,还应制止他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享受都市的现代文明,是所有市民的共同心愿。但是,如果我们自己都不爱护这个家园,又怎能奢求别人来爱护呢?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需要每个人身体力行。
文明只在举手投足之间,市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出其修养,面对美好的城市环境,我们应该爱护和珍惜,而不是去肆意践踏。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建设美丽焦作,需要我们每位市民做好分内事,这样我们的居住环境才能舒适,城市才能变得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