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 通讯员王磊)近日,记者在市旅游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依法治旅工作,优化旅游市场发展环境,打造优质诚信的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服务我市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建设,我市将于6月至11月间开展“治理整顿旅行社零负团费、挂靠承包”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涉及十四项“零负团费”经营模式中的违规经营行为,十三项“挂靠承包”经营模式中的违规经营行为。其中,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宣传、招徕、组织接待游客;旅行社以“成本价”“特价”“低价”等模糊的或易使人误解的旅游宣传招徕游客行为; 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门市部)营业执照和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的名称不相一致;旅行社备案登记材料中的信息与实际检查情况不相一致等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
专项治理共分旅游社自查整改阶段、专项执法检查阶段及督察阶段。6月4日至6月15日期间,各旅行社彻底自查、清理“零负团费”“挂靠承包”等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各旅行社对照本方案逐项逐条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并上报自查材料。6月17日至9月27日,市旅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面检查,从这一阶段开始,对于“零负团费”“挂靠承包”经营模式涉及到的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经营行为,检查组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全市通报。市旅游局还将在各县市区旅游局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有问题的旅行社进行重点复查,并对各县市区旅游局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市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对此次行动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市旅游局将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旅游违规经营行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访。对于有效举报,将按照《焦作市旅游局关于举报零负团费、挂靠承包等旅游市场违规经营行为的奖励办法》的规定进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