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凯明 石媛媛
“太好了,以后咱们农民工兄弟的权益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了,新规定的出台,让那些昧良心的‘老赖’们再也不敢欠钱不给了……”焦作网友【平安是福】的一个帖子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实施《关于河南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后在河南,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4万元以上的行为,即可入刑。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了恶意欠薪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标准,进一步增强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可操作性。
据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增设于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其中,第46条有“数额较大”“严重后果”等表述。2013年1月2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有关数额的大体幅度,并授权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地区情况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这一《规定》的出台,公布了河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该标准的制定主要参照当地经济生活水平,依据2012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征求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意见。由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是在“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前提下,因此该标准的明确既增加了劳动监察执法的威慑力度,又避免大批欠薪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其实,在各种媒体报道中,大家会经常看到一幕幕农民工上演的讨薪剧。有喜剧版的,如农民工为讨薪跳起了江南Style;也有悲剧版的,如农民工为讨薪跳塔坠亡。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这当中都透露出这些农民工的辛酸和无奈。辛苦工作一年,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通过正常的途径要不到工资,只好绞尽脑汁地去想些其他办法来吸引大众的眼球。然而,我省这一《规定》的出台,使农民工兄弟以后讨薪有法可依,对那些欠薪的“老赖”们,有法可办。该《规定》的出台也引起民众的热议,一些法律工作者也为此展开讨论,众网友更是发帖、跟帖,拍手称快。
网友【海纳百川】:醉驾入刑,从有到无,从松到紧,彰显法律尊严与圣神。醉驾入刑,让酒驾、醉驾者闻风丧胆,司法效果显著;恶意欠薪入罪,也同样要达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效果。
网友【成王败寇】:农民工是社会关爱的群体,近年来农民工为了讨薪频频上演跳楼秀、跪包公等“闹剧”,这个《规定》的出台,让农民工以后讨薪有法可依,欠薪者有法可办,而且制定了明确的标准,这就好比一根高压线,那些欠钱不给的“老赖”再也不敢赖了。
网友【致我们永不逝去的青春】:以前惩处欠薪老板一般用行政手段,但感觉不管用。现在好了,有法可依,你不让农民工过年,你自己也过不了年;农民工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你自己的日子也不能好过。看那些昧良心的老板和包工头还敢不敢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网友【小小蓝精灵】:这一《规定》的出台,让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更好保障,是以人为本的体现。赞一个!
网友【俺是农民工】:以前在外打工的那几年,最怕的就是过年回家时向老板要钱,那简直就像乞丐一样。当我看到省高院出台的这项《规定》后,我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给了我以前的工友和朋友。
对此新规的出台,记者走访了河南理工大学人文政法学院院长、教授,河南金研律师集团律师张付领,请他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张付领说,农民工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不容易。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他们面临的问题也十分明显,除了工资偏低、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外,最为突出、也是最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是拖欠工资、恶意欠薪的问题。
农民工讨薪无着落,往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中央及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每年都通过专项活动开展集中清理欠薪工作。但是,由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欠薪纠纷中受执法权限制等因素,直接影响了执法效果,使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欠薪逃匿的经营者得不到及时的法律制裁,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随着法律及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民工的权益也在不断得到保障,尤其是这次新规的出台,更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这无疑给“老赖”们设置了一道高压线,给农民工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这也是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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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药
在不同的药店为何价钱不同?
网友【嗨皮小米】:由于每天要对着电脑八九个小时,所以我经常会出现眼干、眼涩等症状,于是朋友给我介绍了一种名叫聚乙烯醇滴的滴眼液,用了一段时间后感觉不错,便经常使用。平时,我经常在马村的一家药房购买这种滴眼液,价格为19元。可是,有一天我到单位附近的一家药房购买这种眼药水时却发现要23元,同样的药足足贵了4元。后来,我又在某购物网站上了解到,网上卖的价钱就更便宜了。为什么同样品牌、同样厂家、同样包装、同样规格的药,价格差别为啥这么大呢?亲爱的网友们,你们遇到过同样的问题吗?
网友【不懂装懂】:药价居高不下、定价不够透明的社会现实让大家丧失了对药品价格的基本信任,即便不是上百上千的高价药,在掏腰包时也要费尽心思,生怕自己不明不白当了冤大头。
网友【ngsn】: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药品就连生产日期都一样,价格却能相差十几元。药品的差价真是伤不起啊!
网友【滴滴答答jyb】:由于各个药店的进货渠道、促销手段等不同,所以药价会存在差别,还有一些药店的经营者会根据市场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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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考驾照实行网上预约
你怎么看
网友【咿咿呀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家也步入了有房有车时代,看着老公开着汽车到处跑,我的心里也跟着痒了起来,于是3个月前就到我市某驾校报了名,准备早日拿下驾照,也能享受驾驶的快感。可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本来我想着3个月就可以拿到驾照的,可是现在我却连科目二还没有考,这其中的原因就是预约考试难。
最近,我在网上看到武汉市从本月起开始实行网上预约考试。按“网上预约考驾照”流程,学员在驾校报名时完成信息采集,由驾校一并提交车管所考务中心,完成考试报名程序。学员拿到考务中心的“流水号”后,可登录公安交管局“网上车管所”,点击“考试预约”,就可完成科目一至科目三的考试时间和考场的预约。咱们焦作什么时候才能借鉴武汉这一做法呢?
网友【蜜糖】:新增“网上预约考驾照”服务,可以有效解决学员的驾考乱象,希望焦作也能实行这项规定。
网友【绿萝】:网上预约考驾照的目的就是要把考试和训练分离,杜绝驾考“潜规则”。近年来,驾考排号难的原因,在于一些驾校超额招生,暗设“VIP”“精品班”,多缴钱的学员可优先安排考试。武汉的这一规定将有力打击了驾校“潜规则”,保护了学员的权益。真心赞一个!
网友【小桃子】:我跟楼主的情况一样,早就完成了科目二的课程,可是由于一直约不上考试,耽误了很长的时间。真希望咱们焦作也能尽快改善这一现象,谁先学会谁先考,这样多好啊!
关注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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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世界献血者日”
2013年6月14日,是第十个“世界献血者日”,也是我市连续五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之际。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眸10个“世界献血者日”的主题,重温热血流淌过的点点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