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刘女士
问题陈述:前几天,我去市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期房抵押手续,被告知需要收费60元。据我所知,以前办理期房抵押是不收费的,只有现房抵押才收费10元。因此,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刘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房产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精神,房屋登记部门应按照标准收取房屋登记费,住宅房屋按照80元/件,非住宅房屋按照550元/件收取。
像刘女士所说的业务属于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551号)以及焦作市发改委批复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应当收取房屋抵押预告登记费住宅60元/件、非住宅400元/件。因此,这样的收费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