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博爱县坚持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实行“两公开”,严把“三道关”,注重“四个环节”,确保了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有序。3年来,该县政府采购成交金额22181万元,节约资金5504万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行“两公开”。该县公开采购过程,项目采购现场邀请县监察局、财政局采购办、审计局等单位派人监督。同时,该县公开采购结果,项目采购结果均由采购方、监督部门认可并现场签名,然后在县政府采购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公示开标结果3个工作日。
严把“三道关”。该县一是把好供应商资格审查关。项目采购报名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二是把好合同签订关。政府采购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单位要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不论大小项目都严格规范合同内容,并交由县财政局采购办备案,保证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三是把好货物验收关。对物资、工程、技术含量高的一些物品,由采购方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组织验收。
注重“四个环节”。一是注重政府采购的公开性。该县将项目采购的内容和技术参数对社会公开,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二是注重开标程序的合法性。每次开标都由县监察局、采购办、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当场投标、开标、评标。三是注重评标的科学性。采用综合低价评标法,按照同等商品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质量比服务和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四是注重定标的公正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在没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成交确认书。
(张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