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证政策适用:
生育证分为农村居民(一孩、二孩)、城镇居民(一孩、二孩)两大类。
农村居民生育证适用于夫妻双方均为户口登记地址在村委会,本人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分配责任田(地)资格的农村居民。
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之日起五年内的,可以按农村居民申请办理生育证。
城镇居民生育证适用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具有城镇户口的城镇居民。
户籍原在城镇后转入农村(因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除外)的,以及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按农村居民办理二孩生育证。
一孩生育证应该怎样办理?
一、办理机构
在我市辖区内的管理人口(包括市行政区之间、婚姻迁移、省内和跨省流动异地居住),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可在夫妻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登记办理;
二、提交资料
《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人口网(http://www.hnjsw.gov.cn/)下载后填写;二是登录河南人口网,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在线填写;三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一孩生育证(证明)发放登记表》;
(二)夫妻双方户口簿(女方为流入人口的仅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
(三)夫妻近期2英寸免冠合影照3张;
三、办理时限
申请登记人信息经核查无误或书面承诺的,受理登记地乡(镇、街道)应当即时为其办理《一孩生育证》(登记人夫妻双方户籍均为外省的流动人口只出具《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受理登记地要将办理结果在15个工作日通报夫妻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再通知登记人所在的村(居、社区)或单位。经核实,夫妻不符合一孩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胎生育证该如何办理?
一、办理机构
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均在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办理。
二、提交资料
1.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人口网、焦作人口网下载后填写;二是登录河南人口网,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在线填写;三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需经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村(居、社区)签署核实意见。
2.提供证明证件
(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5)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①经鉴定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应提交省辖市级(省直管县)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果;②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出具的不育症鉴定证明;③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应提交市级以上(含市级)侨务部门发放的归侨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在本省定居的证明;④夫妻一方为6级以上(含六级)伤残军人的,须持有军人伤残证。现役军人应提交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退出现役的,应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是烈士独生子女的,应提交烈士证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⑤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5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应提交矿区劳动人事部门、井下作业基层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保证书;⑥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应提交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另一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生育证明;⑦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交夫妻双方父母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以上7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提供有关证明后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①农村居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应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该夫妻只有一个孩子且为女性的证明;②农村居民男到有女无儿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其父母的,应提交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庭结婚落户的公证书;③农村居民在深山村定居5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应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④农村居民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应提交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证明材料。⑤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五张。
三 、注意事项
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他奖励后,方可领取二孩生育证。
“双方是独生子女生育二胎”政策独生子女的概念:《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规定“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收养的兄弟姐妹);夫妻未生育而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其子女视为独生子女;夫妻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而现只存活一个子女,且子女死亡时女方未满49周岁的,现存活子女视为独生子女。
(市人口计生委 刘春玲 闫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