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焦制违〔2013〕1号)精神,市房产管理中心将按照部门职责,对城区范围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法销售房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敬告市民:购房时请查验该企业是否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要购买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391-2910673。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