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期,市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在完善原来各项日常暗访督查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整治“懒、散、庸、拖、浮、粗”等不良现象,力求通过常规化开展严肃、公正、有力的内部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强调分层分类督查,提高权威性。该局制定综合性的暗访督查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检查内容,由监察室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参与实施;对于一些阶段性、业务性强的专项暗访督查,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其他各部门配合参与实施;对一些重点工作,必要时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织暗访,以此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梗阻”现象,打消督查对象的侥幸心理。
强调及时限期整改,提高有效性。该局开展的督查工作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讲究效率、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在暗访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当场责令立即改正;情节较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被限期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相关措施和处理结果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督查组。各督查组在每次暗访督查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在局长例会上汇报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强调常规结合重点,提高客观性。该局在督查对象上以基层工商所为重点;在督查内容上,重点规范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政务公开以及各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在督查方式上,有选择地或综合运用实地查看、组织座谈、查阅资料、录音录像、电话查询等,适当采取县市局抽调专人交叉互查或邀请行风监督员参与,实现了督查工作的多角度和全覆盖、常态化和立体化,全面保障督查的真实性,确保督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