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住房公积金| 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微笑服务的“11号美女”
邮政部门将发行
《国宝画卷 邮苑十珍》邮票珍藏册
涵玉德珠宝·2013经典金曲演唱会在修武县文化中心举行
邮政小包不属于快递业务
不存在“越位”之说
市邮政局召开庆祝建党92周年表彰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召开上半年度受托银行联席会议
温县卫生系统全员缴存公积金
贷款前提取
住房公积金
是否影响贷款?
图片新闻
开展普通邮件限时分拣处理活动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7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下月开始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对住房公积金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比上年度增加358元,下限增加16元,自主缴存户增加42元。

  据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887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13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01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焦作市区、沁阳市、孟州市为124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24元;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为11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10元。自主缴存者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959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96元。2013年,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至12%。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不仅可以增加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量,还能提高职工的购房能力,为改善职工的居住水平创造条件。目前,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缴存单位(财政代发单位除外)根据自身情况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拷取单位数据,及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到位。

 
3上一篇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