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6月19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二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上半年度受托银行联席会议。11家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负责人、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及该中心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11家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2013年1-5月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情况,该中心副主任郜鹏宣读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补充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受托银行在承办公积金支取、贷款发放业务时,在遇到可使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中心应及时从其他委托银行调拨资金予以补充。同时《规定》还对调拨资金的顺序、前提、原则等作了具体解释。会上,考核办、信息科及业务大厅等相关科室也就银行借调人员的工作纪律、信息数据联网、归集进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强调和沟通。
会议提到,随着我市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的不断扩大,今年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和支取业务规模急剧扩张,当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远远满足不了贷款发放额,因此,根据需要会在各个银行之间调拨资金。中心将购房职工的资金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在调拨资金时,各受托银行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同时还特别强调,中心工作人员在资金拨付管理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与受托银行搞幕后权钱交易,一经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