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100%建立志愿者组织。
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5%以上,市县乡村四级志愿者组织全部建立,专业化志愿者队伍达到100支。
全市中小学生每年参与志愿服务实践活动5次以上。大中专院校志愿者数量达到在校生数量的80%以上。
全市志愿者培训率达到100%。
全市全部村(社区)建立志愿服务基础站,其中达到“六有”(有场地、有队伍、有项目、有标识、有制度、有台账)标准的占60%以上;全市志愿服务示范站达到55个;公共场所志愿服务站(亭)达到11个。
本报讯 (记者刘婧) 昨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提出建设“志愿文明之城”,并科学量化建设指标,努力实现“到2014年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5%以上,专业化志愿者队伍达到100支”,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广大市民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精神时尚,志愿文化与城市文化融为一体,届时“志愿文明之城”将初步建成。
志愿服务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市的志愿者行动于1994年正式启动,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市各类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者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志愿者服务组织482个,注册志愿者9.2万人,占常住人口约2.5%,年参与服务达12万人次,年参与服务时长超过50万小时。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壮大志愿者队伍,发展志愿者事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在全市深入推进志愿者工作,服务我市转型发展,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我市提出要建设“志愿文明之城”。参照国内外志愿者服务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经过前期的调研、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我市科学量化了“志愿文明之城”建设指标,在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开展、运行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到2014年实现“志愿文明之城”初步建成的目标。
到2014年,初步建立起的“志愿文明之城”是什么样?我市提出的建设总体目标勾勒出了“志愿文明之城”的建设蓝图,即到2014年,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5%以上,市县乡村四级志愿者组织全部建立,专业化志愿者队伍达到100支,志愿者工作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品牌化培育、社会化运作体系基本形成,志愿者事业发展达到全国较先进水平,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广大市民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精神时尚,志愿文化与城市文化融为一体。
在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100%建立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协调联系各方面力量开展志愿工作。同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依托职能优势成立专业志愿服务队,引导中小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每年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5次以上;到2014年,各县市区专业志愿服务队数量达到10支以上,大中专院校志愿者数量达到在校生数量的80%以上;开展志愿理念和专业服务技能培训,确保志愿者培训率达到100%;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形式,在各级志愿服务站中选拔志愿者承担专职管理工作。
在阵地建设方面,按照志愿服务站建设有场地、有队伍、有项目、有标识、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规范标准,到2014年,在全市各村(社区)100%建立志愿服务基础站,达到“有场地、有队伍、有项目”三项标准,其中达到“六有”标准的志愿服务标准站占60%以上;各县市区志愿服务示范站的数量不少于5个,场地在30平方米以上,注册志愿者在100人以上,品牌项目持续开展3年以上,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台账和标识体系;到2014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公共场所志愿服务站(亭),宣传志愿文化、发布志愿项目,开展志愿岗位对接。
在活动开展方面,集中力量在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3—5个志愿服务项目上深入开展工作,形成具有明显地域发展特征、文化特点的志愿项目品牌。
此外,在完善运行机制方面,在规范招募和注册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分享机制。坚持将“志愿服务市长奖”作为全市志愿服务最高荣誉,每两年开展一次;各县市区至少每两年以政府名义开展一次优秀志愿者组织、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并指导各志愿服务站(队)建立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促进志愿服务整体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