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明霞
市民来电
市民郭女士日前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原来在河南宇航重工钢构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12月中旬辞职,和几个人到别的企业工作。
离职后,郭女士上网查询,发现原单位虽然按月扣除了他们的养老保险费,却没有按时给他们缴纳养老保险费。
郭女士所在新单位准备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但是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说,欠缴的费用补不齐,就不能办理转移手续。于是,郭女士等人便去原单位人事科,催补他们的养老保险费用。
“当时人事科的人说等贷款下来就给我们补缴,谁知贷款都下来好几批了也没给我们补缴。我们跑了四五个月也没结果。”郭女士生气地说。
无奈之下,2012年4月,郭女士等人到马村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原单位进行投诉。
郭女士说:“马村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我们投诉半年多后说,他们已经下了好多次催缴单,但是原单位拒不执行,建议我们走法律途径,并说已经把我们的投诉材料移交给了马村区人民法院。”
两个月前,郭女士等人到马村区人民法院询问他们的投诉是否已经受理,谁知法院的人说没有收到过该劳动监察大队的材料。
一方说已经递交给法院了,另一方却说没有收到材料,无奈之下,郭女士只好求助报社。
记者调查
接到郭女士的求助后,记者首先电话采访了马村区劳动监察大队。该大队的一名值班人员说,有这么一回事,河南宇航重工钢构有限公司不愿补缴这几个人的养老保险,他们也没办法,就把相关材料移交到马村区人民法院了。当记者问递交材料给法院的具体日期时,工作人员说:“具体办这个案的李队长出差去外地了,得等他回来才知道”。
随后,记者又将电话打到了马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该庭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说:“我不清楚此事,我们刚换了新庭长,以前遗留的案件需要分批进行处理,等我核实一下再说吧。”当记者追问何时能给答复时,该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回答。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