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璐
今年47岁的郭大姐已经在百货大楼附近看了7年的车,头戴太阳帽,身穿长袖衫,皮肤被烈日晒得黝黑。
郭大姐于2006年通过市劳动就业管理局“4050”招聘,成为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非机动车辆管理所的一名车辆看管员。起初,郭大姐拿到手里的工资只有400元,日子过得紧紧巴巴。2008年,郭大姐的婆婆得了食道癌,医院要求立即做食道癌切除手术,并定期化疗。郭大姐大概一算,要花十几万元,于是放弃了手术,只是通过吃药、输液稳定婆婆的病情。
如今,郭大姐的工资在扣除“三金”后能拿到1200余元。
郭大姐上班时间一般是7:30到12:30,或者是12:30到20:30,如果没有人替班,就得一个人扛一整天。有时,为了等车主把车推走,要等到晚上10点多,有的车主好几天不来推车,郭大姐还得小心翼翼地将车拖到别处看管,直到车主把车推走,她才放心。
郭大姐最怕下雨,没有避雨的地方,又要防止车辆丢失,有时刮大风,车辆像多米若骨牌一样翻倒一片,郭大姐要一辆一辆地扶起来。
在与记者交谈中,郭大姐的眼睛始终没离开那些停放的车辆。
2007年的一天傍晚,一名商场员工声称自己的电动车丢了,并当场拨打了110。无奈之下,郭大姐按照电动车的折旧价赔偿了900多元。半个月后,郭大姐无意中得知,原来,该员工的女儿中途将车推走了,但至今车主也没给郭大姐一个说法。
如今,郭大姐已经习惯了个别车主的埋怨、指责,甚至谩骂或被冤枉。“虽然收的是几角钱,但这几角钱承担着一种信任和责任。”郭大姐一边擦着脸颊上的汗水,一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