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基路(左)在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本报记者 杜 玲 摄
本报记者 杜 玲
想见他很难,去办公室几乎找不到他;想见他也容易,到街头巷尾或群众身边……
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3年,为无数百姓解决过烦心事。
他,就是博爱县司法局清化司法所所长王基路。
“王所长,在哪呢?我租的门面房遇到麻烦事了,快来帮我们解决一下吧!”记者采访王基路时,他的手机响个不停。“调解员面对的是百姓,处理的是‘家长里短’。很多时候,老百姓不是要赢‘官司’,而是要赢公平。”王基路说。
去年5月份的一个早上,家住博爱县清化镇北朱营村的建筑包工头李某为清化镇二街的王某建房子。施工中,李某因捆绑架杆的绳子断裂,从7米高的墙上摔下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的家人要求王某立即赔偿20万元。而王某认为,在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了工程安全由施工方负责而不愿赔偿。双方就此僵持不下,冲突一触即发。王基路得知消息,迅速赶往现场调解,直至第二天深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才回家。
“调解工作很复杂,但只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没有翻不过的山。”王基路深知,如果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很难胜任这个岗位。工作中,科班出身的王基路坚持“业务充电”不放松,不断更新知识储备。针对工作特点,他将群众纠纷关联的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标准、计算公式、工作流程编印成册,向公、检、法、司法律服务系统和身边的群众广泛发放,通过“自助式调解”等工作方式,高效率化解了大量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
清化镇是该县的商贸重镇,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他积极推行全镇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为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他在全县率先实施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2010年以来,王基路审查经济合同400余份,主持招标会50余场,涉及合同金额近亿元,促进了全镇经济活动规范健康运行。
如今,老百姓普遍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王基路坦言时刻不敢懈怠。王基路说:“虽然法治社会在不断完善,但不一定能解决所有问题,遇到特殊群体,还要耐心做工作。”由于工作出色,今年5月1日,王基路被任命为清化镇镇长助理。“司法所所长当选为镇长助理,为我提供了一片新天地,这是党和政府对我的肯定与信任。我要更加努力,珍惜这分荣誉。”王基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