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韩长玲)处理伤口后的药棉,注射、输液后的针头、输液瓶(袋)等医疗废物通称为医疗垃圾。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本月起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污水及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和杜绝医疗废物外流造成危害。
我市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此次检查内容包含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污水处理、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等。其中,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制度、培训和职业防护、收集包装运输保存是否规范,污水处理系统是否正常规范运行等都在检查之列。
按照要求,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将对医疗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下达限期整改文书,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还要对这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除此之外,专项检查期间,市卫生局将组织暗访组对各县市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医疗废物、污水和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管理混乱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