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新区建设用地需求。
在供地程序和资金返还上,按照市长今年首次新区现场办公会要求,除市政府决定用土地出让收益平衡项目投资的土地外,新区(不含中站区)土地出让金除上缴中央、省部分,其余部分将全额返还新区,及时兑现项目优惠政策,更好地支持新区建设发展。
在规划审批上,对新区管辖区域内的商住项目,以及对新区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投资强度和准入要求的工业项目规划审批上,市城乡规划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区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执法监管的办法》,简化相关程序,委托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做到快审快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在社区规划建设上,截至目前,新区6个乡镇、街道89个行政村集中整合的16个新型城市社区选址工作已全部完成。
本报讯 (记者郭树勋) 记者从7月4日召开的市长新区现场办公会获悉,市长5月29日新区现场办公会(即市政府第二十三次市长办公会)后,新区及市直各部门针对会上确定的加强领导、简政放权、建设用地、资金返还、规划审批、社区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积极行动,逐一破解,做到了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
市长5月29日新区现场办公会后,6月28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焦作新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的通知》(焦办文〔2013〕18号),加强了对新区建设的领导。
在简政放权上,市直各部门积极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支持焦作新区发展的意见》(焦发改规划〔2011〕677号),制定9项工作措施,将所有审批、核准、备案、申报权力全部下放至新区。市财政局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下放至新区。市商务局将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事项审批、审核及服务项目权限全部下放至新区。市城乡规划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区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执法监管的办法》,简化和委托下放了包括工业、商住、小型工程项目的审批权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1年就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至新区,目前,新区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由新区主管部门管理和发放,并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和调资方案备案、外国人来焦就业审批等10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新区。市房产管理中心在新区设立了焦作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新区分中心,可以受理一般房产业务。市林业局将依法代管新区的9项林业行政审批权限移交下放至新区7项。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将市级有关文化新闻出版工作所有行政事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新区。市地震局将市级权限内涉及新区项目建设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委托新区核发。市人防办将市级权限内所有涉及新区项目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许可审批事项委托新区办理。市气象局将“核准防雷装置设计”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项目权限下放至新区。市环保局在省分级审批规定的基础上,将新区行政辖区内属于市环保局审批的三大类30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及环保验收委托新区审批和验收。
在建设用地供应上,市相关部门积极调低新区管辖区域内基本农田比例,使新区基本农田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增加新区建设用地,进一步拓展新区发展空间。同时,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上重点向新区倾斜,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