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车管所就是您的家,欢迎您常来常往,愉快办理业务。为使您在车管所办事更舒心、更快捷、更规范,希望您监督我们的工作,不断为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此,车管所郑重向您承诺:
拒绝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拒绝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牌证;拒绝为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禁减少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参与、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严禁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校、机动车销售商、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等营利性经营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受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严禁与非法中介串通牟取经济利益;严禁违反规定侵入计算机系统,泄漏、篡改、买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系统密码;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指定机动车检测、体检、照相或者推销产品。
坚决做到警容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主动服务,耐心解答,办事快捷不推诿;办公有序,设施齐备,环境清洁。坚决打击“车托”,铲除滋生“车托”的市场,保护群众利益。
车管所恳请您对我们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并大胆举报。车管所将对您的举报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依法依纪依规处理相关当事人,并对您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不使您因举报而受到任何损失。
监督电话:(0391)2283210。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