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谷敏)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任务,共为全市3428个单位近24万名缴存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7327.68万元,较上一年度的6616万元增加了711.68万元,增长10.76%。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根据人民银行挂牌利率,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0.35%计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按3个月定期利率2.6%计息。目前,结算的利息已如数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缴存职工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所获利息和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