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董建国) 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结合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据了解,按照每年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稽查的原则,今年的稽查对象为孟州市、博爱县、武陟县、新区环保部门。
此次专项稽查是为了纠正我市环境监察工作中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完善现场执法程序和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质量和工作效能。此次专项稽查的范围是县市区环保部门2012年以来实施的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稽查内容为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专项稽查、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专项稽查及环境执法人员工作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稽查主要采取案件查阅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此次稽查取得实效,市环保局将围绕稽查定位、程序、内容、要求,采用集中授课、会议研讨、案卷讲评、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对稽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为确保专项稽查工作质量,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均应先期开展自查工作。市环保局将在专项稽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汇总和评估,并就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