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毕平乐)今年年初以来,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和克扣,博爱县总工会采取四项措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
一是开展集中排查活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一次清欠集中排查,对有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督促其制订还款计划,妥善解决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项目工地、服务窗口、农民工居住生活地等场所,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在县群工部设专人接待来访,做好对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三是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对在该县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和单位,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障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从其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制度,对县境内项目承建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信用等级管理,对及时足额支付的,授予诚实信用企业称号,在项目招投标时优先对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列入项目承建黑名单,进行通报曝光,规定三年内不允许参与本地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