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原文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农业部门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强化监管检测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现稳中有升、逐步向好的态势,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日前,市农业局局长王国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强化责任意识,务求监管实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市委、市政府对我们提出的具体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的要求,扩展监管范围,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同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强化全程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多个环节,在产前监管中,农业部门将以农资打假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农资行为,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头道关口。在生产监管中,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等制度的落实,加强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和病虫害综合防控指导。在产后监管中,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科学、严谨、公正地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彻查根源,依法处理,不留隐患,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出产地、进入市场。
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标本兼治。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各级农业部门将充分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以蔬菜、水果、“四大怀药”、水产品等为重点,培育建立各级各类种养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引导农民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打造知名农业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优质的放心农产品。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科学认知水平。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