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市民了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现就我市东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城花园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东苑路西侧,工业路北侧。
二、购买东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必须符合我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并取得焦作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未取得焦作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未取得焦作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已购买东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请抓紧到中豪置业有限公司退房款,否则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自己承担。
三、东城花园项目的开发单位中豪置业有限公司,不得擅自向未取得焦作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出售东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如有出售必须立即改正,并自负后果。
四、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登录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住房保障”专栏查询。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