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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已经贯彻实施很多年了,有效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防止权力滥用,但有些地方却是明里一套暗里一套,阳奉阴违。“政务公开”“财政透明”这样的课题,在400年前的晚明时期,就被一位京城官员轻松解决。
万历十八年(1590年),长沙人沈榜到顺天府宛平县做知县。他是个有心人,在任期间留心政务,利用宛平县署大量第一手档案资料,编纂了一本《宛署杂记》,里面详细记录了该县的政治、经济、历史、人文等情况。尤其是第十四、十五两卷,题为“经费”,把宛平县一年的例行财政收支不厌其详地罗列出来,是一篇极为透明的政府财政“流水账”。
明代的宛平县,并非今天北京卢沟桥头那座小小的宛平城。当时北京称顺天府,城区和近郊区被两个“附郭县”——大兴和宛平“瓜分”,两县各占半个北京城,两县知县无异于半个“京兆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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