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施行,不少人感叹:“很想常回家看望父母,但由于没时间、离家远等原因,并不好实现。”这几天,淘宝网上陆续有店家推出“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一些人认为这种服务挺新潮:“总比把老人放家里不管不顾的好!”但也有人不认同:“老人想见的是自己的儿女!”(据《南京日报》)
近日,笔者登录淘宝网,在搜索栏中输入“代看望老人”,发现北京、西安、广州等10个城市的淘宝店家都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的服务,收费标准从10元至3000元不等。
“常回家看看”是游子对父母的孝心表达,儿女与父母之间,是建立在血缘关系或法律规定的抚养关系基础上的亲情关系,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儿女要“常回家看看”,是对儿女履行法律责任的一种细化,也是提醒人们,再忙也不能忘了父母,应该“常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既然写入法律,当属必须亲力亲为的法定义务。亲情无价,不能商品化。如果儿女委托商家代为履行“常回家看看”的义务,老人既看不到自己儿女的外表,也听不到自己儿女的声音,看到的只是一个陌生的面孔,听到的只是“代儿女来看望您老人家”的程式化问候,无疑让亲情打了折扣,同时也让法律蒙羞。
客观来讲,现如今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这些独生子女一旦在外地工作,其父母往往成为“空巢老人”。老人们一年到头难得见上儿女几次面,更多的时间只能在孤独与思念中度过。但是,并非子女们不愿回家看望双亲,而是为种种现实因素所羁绊:工作任务繁重、不敢向领导请假、生活成本高企……
但“代看望老人”恐怕不是一种好的解决方法。金钱可以买来服务,却买不来亲情。笔者认为,如果真的出于客观原因而无法回家看望父母,有登录淘宝网的时间,倒不如拿起电话,给远方的父母打个电话问候一下,让父母获得实实在在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