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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派出所长爬井架
劝下欲跳井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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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高小豹)一名男子为索求房屋赔偿款爬上井架以跳井威胁,闻警而来的派出所所长爬上井架做思想工作。7月30日,发生在河南煤化焦煤集团某矿的一起自杀事件,在派出所所长两个多小时的苦口婆心劝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7月30日5时10分,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有人爬上焦煤集团某矿生产区井架,声称要求得到房屋赔偿款25万元,否则将跳井自杀。警情就是命令。市公安局中站派出所社区警务四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该所所长王平友、政委裴正中和警务综合室副主任司永明闻讯后赶赴现场处置。

  经现场调查获悉,当事人张某,男,43岁,家住中站区府城街道某村,系该矿运输区工人。因煤矿挖煤导致其所住房屋出现裂缝,张某要求煤矿予以赔偿,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7月30日5时10分,张某爬上井架,要求煤矿赔偿其房屋修补费15万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

  由于张某情绪非常激动,随时都有跳井自杀的危险,该所在向市110指挥中心汇报后,安排民警积极与张某进行思想沟通,缓解其激动情绪,并与张某家属联系,让其家属到现场协助进行劝解,避免张某发生意外。

  为了确保张某生命安全,现场民警在距井架下20米的井口处放置木板、皮革及草垫等物,防止当事人情绪失控掉入深井。王平友攀爬到井架半腰,与张某保持最佳距离,进行沟通交流,引导张某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规劝其消除轻生念头。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张某意识到自己的鲁莽行为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和痛苦,最终打消自杀念头,从井架上安全下来。

  至此,一起自杀事件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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