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公轩) 8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服务“十大建设”事项落实情况汇报会,主要听取了第一次服务“十大建设”警企联席会议上主管部门提出的21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公安局以及解放、定和、马村、高新派出所等责任单位负责人先后汇报了第一次服务“十大建设”警企联席会议上收集意见分解责任的任务落实情况。第一次服务“十大建设”警企联席会议召开后,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公安局要求,逐条逐项研究,主动到相关的项目工地了解施工单位的诉求和困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截至目前,第一次联席会议收集的21条意见和建议中,已落实18条,其余3条各责任单位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待重点建设项目单位需要时即可提供相关服务。
听取各责任单位汇报后,会议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服务“十大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提高认识,做到“三个弄清”。一是要弄清市公安局党委的决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履行法定职责中服务经济建设,在服务经济建设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要弄清我们目前所掌握的问题与现实情况的差距;三是要弄清各自职责,本着对市公安局党委、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服务工作,避免推诿扯皮。
滚动排查,重点摸清“两类问题”。要把滚动排查贯穿到服务“十大建设”整个过程中,切实摸清“两类问题”,一是摸清盗抢项目物资、强买强卖、违法收购生产资料等具体案事件,及时发现并快速妥善处置,重大问题随时上报;二是摸清“十大建设”中需要公安机关提供的行政服务事项,及时提供服务。
埋头苦干,抓住“两个要害”。一是要为项目“拔刺”。 要“拔明刺”,严厉打击浮在面上的影响“十大建设”的治安、刑事案件;要“挑暗刺”,及时发现并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强买强卖、商业腐败以及偷工减料等隐性问题;要“剜烂刺”,严肃整治“十大建设”项目周边易于产生犯罪土壤的废品收购站等场所。二是要为项目“雪中送炭”。要送信息服务,对可能发生阻工、群体性事件的,向主管单位提前提供信息和风险评估意见;要送交通服务,送证照服务,送治安服务,设有警务室的要保证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没有设警务室的要指定专人定期搞好衔接、作好服务。
精心运作,落实“三项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二是要落实推进机制。市公安局每月月初要召开一次推进会,各责任单位要在推进会前理清头绪,充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三是要落实追责机制。市公安局将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有问题该出警未出警、该查清未查清、该上报未上报等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