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新忠
8月2日上午,记者随同市制止“双违”办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太行路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公司院内,记者看到一个占地约700平方米的建筑地基占去了院子的一大半,院内堆放着石子、水泥、搅拌机等物,几名工人正在拆除钢筋架。
“7月23日,解放区‘双违’办综合大队在巡查中就发现了这处违章建筑,施工方承认要在院内建一个供洗浴使用的蓄水池。”解放区住建局规划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孙治国说,因为施工方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章搭建,市规划监察支队、解放区“双违”办综合大队当日就向施工方下达了停工通知及限期拆除通知。但这么多天过去了,不仅违章建筑没有拆除,解放区“双违”办综合大队还多次接到群众举报,说施工方晚上仍在偷偷施工。市“双违”办综合执法组刘海棉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组织工作人员进驻现场,每天8时到21时进行蹲守,督促施工方限期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恢复原状。这只是我市“双违”整治工作中的一个镜头。
据了解,自7月31日开始,我市将20宗建设规模大、占地面积大、紧邻中心城区、对全市制止“双违”工作有警示作用的重大“双违”案件列入市制止“双违”重点督办案件,要求各城区(含焦作新区)高度重视,抓好落实,集中两个月时间进行综合执法拆除,每周汇报拆除工作进度。市制止“双违”办每周向各城区(含焦作新区)交办5起比较重要的“双违”案件,跟踪督办,建立销号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各城区(含焦作新区)按照上报台账和市“双违”办认定的拆除意见,积极组织辖区乡镇办事处制订拆除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和依法组织集中拆除,分期分批逐项销号,确保拆除工作深入开展。
市规划局、国土局集中精力抓好重大“双违”案件查处的督导、指导工作,提供政策法律指导和执法保障。市城管局、园林局、住建局、水利局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在完成人民路、塔南路、解放路、民主路整治任务,巩固整治效果的同时,对丰收路和建设路等占压城市公共空间、城市道路、河道、游园绿地的“双违”行为进行打击。
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市、区、乡镇办事处严格执行三级巡查报告机制,认真组织巡查、核查,各城区(含焦作新区)及辖区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对“双违”行为进一步核查、摸排,责任到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对城市重要区域、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双违”行为,各有关部门彻底排查到位,确保一处不漏,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报告、依法拆除,发现重大违法行为要随时报告。对工作敷衍塞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问责奖惩办法依法处理,问责到位,并积极探索综合执法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制止“双违”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存量减少,增量为零”的目标。
为有效利用群众监督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依法严格按程序受理、查处、反馈,并建立群众举报案件专项台账,限期办理、跟踪问效,确保制止“双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全市已拆除违法建筑25825平方米,其中焦作新区拆除6388平方米、马村区拆除5596平方米、山阳区拆除5107平方米、中站区拆除2234平方米、解放区拆除6500平方米。全市清理违法占地203.3亩,其中焦作新区清理116亩、中站区清理46.4亩、山阳区清理15.2亩、马村区清理10亩、解放区清理15.7亩。